印度人非常友善,至少我遇到的都很熱情。 我認識了一個很奇特的男人,一個長的像黑人版本耶穌基督的印度人,會講八國語言卻不會讀寫印度文,英文講的比我還好,他來自Goa,一個二十年前才回歸印度的前葡萄牙殖民地。
他是一匹脫韁的野馬,不受任何人束縛,他學識淵博,任何話題都能侃侃而談,他玩的很瘋,抽煙喝酒吸毒(印度合法的軟性毒品)樣樣來,人很豪邁,講話很直絕不拐彎抹角。混熟後髒話三字經通通出籠,他是我認識第一個在跟女生第一天見面時就能三字經說的很順口的男人,他說,那是因為他把我當自己人,非朋友想聽還聽不到咧。
他是個很矛盾的人。每次我們喝完酒後他都會強迫我那晚至少要喝下一公升的水,他說,體內酒精濃度要用水去中和一下對身體比較好,身體也比較不會有味道。我說,戒掉不是對身體更好嗎?他的口頭禪就出來了,C'est la Vie,Life is meant to have fun. (人生就是要來玩樂的) 玩要玩,身體還是要顧好。這是他的矛盾哲理。
他做過許多壞事,不是知法犯法的那一種,有點像是台灣廖添丁,會劫富濟貧。他13歲時曾經打斷警察的手臂,因為印度警察很黑會仗勢欺人,他看不順眼出手過重傷了警察,進出法院四年,他獲判無罪。 他抽煙吸毒喝酒樣樣會。他在我面前就光明正大的做大麻煙(Joint),要聲明在印度大麻是合法的。到處都可看見政府授權合法販賣印度大麻(Government Authorised Bhang Shop 下圖)。
他不慫恿別人跟他做一樣的事。認識他的第一天我就表明在旅行時我是不煙不酒的。後來是我好奇心作祟,硬是跟他凹了一口Joint(對,我這輩子第一口大麻煙),就只有一口,抽了也沒比較嗨。喝酒也是隨興,興致一來我也是一杯一杯喝不停,我們喝的是Rum(蘭姆酒)加可樂汽水,一不小心也是會醉的。一天晚上我醉到吐還跌倒摔爛膝蓋,那天之後他就很嚴格把關我的杯中物,酒不能超過二杯,其他朋友會灌我酒,他卻猛在我杯子裡加水加可樂。是個很會照顧人很夠義氣的朋友。跟他在一起,即使醉到不醒人也不擔心,他一定會安全把人護送到家,超放心。
他也喜歡旅行。常常一個人背著大背包四處去。有一次,他一個人去爬高山,不小心摔落山谷撞到頭傷了視覺神經,失去了一隻眼。他之前的工作是拍攝旅遊紀錄片的攝影師,Discovery裡有不少片是他拍攝的,不幸他瞎的是右眼,攝影跟他再也無緣。問他後悔嗎?他說一點也不,如果時光到流,他還是會做一樣的決定,一樣一個人去爬那座山。只剩一隻眼睛的他,卻比任何人都看的更清楚,常常我還沒注意到的東西,他就先看到,他的視力2.0,一眼就勝過我的四眼。
在當紀錄片攝影師之前,他是Event Organizer,專門幫國際大公司規劃海外會議,空中飛人當了四年,有了錢卻沒了生活品質,這種高階高薪生活,他說嘗試過就好,不眷戀。
他出身望族。有個很響亮的姓氏,若是印度人知道了他的姓氏肯定是必恭必敬的用敬詞尊稱他,即使是老人也不敢直呼他姓名。所以他很少跟人說他的姓,身上穿的也是舊舊的T恤短褲加拖鞋,不同於印度人的領子襯衫長褲。他從小就是個令人頭痛的小孩。由於過度叛逆,他等於被他的家庭遺棄,父不疼母不愛弟妹在外也不認他,他的家人有好一陣子都不願再外面承認有他這一個兒子,他淡淡的敘述小時後他父親對他的酷刑,一個十歲的小孩在晚上被親生父親帶去火車站,將頭壓貼在鐵軌上,耳朵裡傳來隆隆火車聲,那驚悚的聲音,他說一輩子難忘。我已經聽的眼淚仆簌連連,他卻幫我擦去眼淚反到安慰我,表情冷靜的像是敘述別人故事般。
穿的像流浪漢卻用Sony VAIO的男人
他很懂音樂。尤其是非洲音樂,雷鬼跟電音。他的電腦裡簡直是音樂百寶盒,各式各樣類型的音樂琳瑯滿目,很多都已絕版,有錢也買不到。我喜歡音樂可是我不懂音樂,他很耐心的放雷鬼紀錄片給我看,邊看邊講解,我的雷鬼入門課,是這有著非洲人靈魂的印度人教的。我跟他凹要他燒一片音樂CD給我,裡面一定要有我最愛的歌曲,Brenda Fassie的Akushesh'Akusheshe。他很大方答應,說音樂就是要分享交流。我離開前,他將他電腦裡的音樂燒成一片DVD,上千首的歌,樂的我合不攏嘴。
他長笛吹的特好。剛認識他時對他的大型流浪包包旁的一跟長長管子很好奇,猜了許久猜不著,謎底揭曉,那是他的愛人一號,長笛。他長期在外流浪,長笛是用來自娛的。當晚,他吹了長笛給我聽,好聽到爆。一頭長髮,一臉落塞鬍,ㄒ恤短褲拖鞋,吹著長笛,那畫面超迷人。
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壞男人,從不諱言他生命中有過許多不同女人,也從沒想過要安定下來,照著自己的意思過生活,無拘無束,他正做著許多我想去做卻不敢動手的事情。他是我生命中認識的朋友裡唯一一個真正知道自己要什麼再做什麼的人,不在乎別人的眼光,一個真正懂的生活的人。
他的朋友都說他是個好人。我糾正說,他是個壞人但是有著一付好心腸(a bad guy with a good heart)。他很有義氣,會為了朋友兩肋插刀,他對動物老人小孩非常好,他可以為了救一隻動物而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的人。他當過動物救生員,專們拯救野生動物的,他身上有許多動物咬痕,響尾蛇,豹,老虎,獅子。他細細數說著,每個傷痕都是一個生命故事。
他的好心腸我是見識過的。一天,我們撘六小時長途車往另一個城市去,途經沙漠,突然間,他大叫司機停車往回開,他說剛剛路邊有個可憐小孩在要水喝,我們要回去給他一瓶水。喔,原來那乞天的手勢是要水喝,我剛剛其實有看到,只是不懂那小孩要做什麼。普通人即使知道小孩在要水喝,可能也不會倒車回去,都過了幾百公尺了,反正下一台路過的車一定會有個給他水的。男人很堅持,非要司機倒車回去,給小孩一瓶礦泉水。
男人的故事,寫五大篇也寫不完。我跟他說,他一定要寫自傳,他的故事精采度不下於八點檔,肯定對社會有所貢獻的。他笑笑說,他對人的影響,大部分是壞的,至少在大人眼裡,他是個壞朋友,離越遠越好。
壞男人,我很榮幸認識你。
(待續)
他很懂音樂。尤其是非洲音樂,雷鬼跟電音。他的電腦裡簡直是音樂百寶盒,各式各樣類型的音樂琳瑯滿目,很多都已絕版,有錢也買不到。我喜歡音樂可是我不懂音樂,他很耐心的放雷鬼紀錄片給我看,邊看邊講解,我的雷鬼入門課,是這有著非洲人靈魂的印度人教的。我跟他凹要他燒一片音樂CD給我,裡面一定要有我最愛的歌曲,Brenda Fassie的Akushesh'Akusheshe。他很大方答應,說音樂就是要分享交流。我離開前,他將他電腦裡的音樂燒成一片DVD,上千首的歌,樂的我合不攏嘴。
他長笛吹的特好。剛認識他時對他的大型流浪包包旁的一跟長長管子很好奇,猜了許久猜不著,謎底揭曉,那是他的愛人一號,長笛。他長期在外流浪,長笛是用來自娛的。當晚,他吹了長笛給我聽,好聽到爆。一頭長髮,一臉落塞鬍,ㄒ恤短褲拖鞋,吹著長笛,那畫面超迷人。
他是個不折不扣的壞男人,從不諱言他生命中有過許多不同女人,也從沒想過要安定下來,照著自己的意思過生活,無拘無束,他正做著許多我想去做卻不敢動手的事情。他是我生命中認識的朋友裡唯一一個真正知道自己要什麼再做什麼的人,不在乎別人的眼光,一個真正懂的生活的人。
他的朋友都說他是個好人。我糾正說,他是個壞人但是有著一付好心腸(a bad guy with a good heart)。他很有義氣,會為了朋友兩肋插刀,他對動物老人小孩非常好,他可以為了救一隻動物而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的人。他當過動物救生員,專們拯救野生動物的,他身上有許多動物咬痕,響尾蛇,豹,老虎,獅子。他細細數說著,每個傷痕都是一個生命故事。
他的好心腸我是見識過的。一天,我們撘六小時長途車往另一個城市去,途經沙漠,突然間,他大叫司機停車往回開,他說剛剛路邊有個可憐小孩在要水喝,我們要回去給他一瓶水。喔,原來那乞天的手勢是要水喝,我剛剛其實有看到,只是不懂那小孩要做什麼。普通人即使知道小孩在要水喝,可能也不會倒車回去,都過了幾百公尺了,反正下一台路過的車一定會有個給他水的。男人很堅持,非要司機倒車回去,給小孩一瓶礦泉水。
男人的故事,寫五大篇也寫不完。我跟他說,他一定要寫自傳,他的故事精采度不下於八點檔,肯定對社會有所貢獻的。他笑笑說,他對人的影響,大部分是壞的,至少在大人眼裡,他是個壞朋友,離越遠越好。
壞男人,我很榮幸認識你。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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