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1

螢之光

新工作沒有我想像中的忙碌,下班後(很早,常常五點整就回到家了,我沒飆車喔)就不再出門,家裡有媽在,也不用我打掃清潔煮飯洗衣。那我在窩在家都在幹麻?老實說,我也不知道耶。

這星期下班後比較有建設性的活動就是看日劇。四天,看完十集螢之光。

有很深的感觸。

並不是要說我跟女主角一樣有多邋遢,雖然我搞不太清楚在家穿著自己覺得最舒服的打扮到底有何不妥,還是這根本是民族風情不同,日本女人在家時臉上依舊頂著完美無暇的妝,身上穿著時髦衣裳?

劇中,雨宮螢喜歡年輕帥氣的手島誠,愛上的卻是整天跟她拌嘴吵鬧的高野社長。

我身邊也有一個整天跟我打打鬧鬧,每天嘲笑我是畸形怪胎的男人,我從不把他當男人看(他真的是娘了一點啦),說話也不修邊幅,你是白痴我是天才閉嘴閃開我要去拉屎,這類的家常對話常常出現在我們彼此。在他面前補妝擦口紅用吸油面紙抹臉是常有的事,說我愛上他?打死我也不相信。

喜歡上一個人時,不是會臉紅心跳,說話遲鈍,害怕被他討厭而想要呈現自己完美的一面嗎?如果完全沒有心動的感覺,這樣能愛上一個人嗎?還是充其量只是喜歡並習慣對方的陪伴而已?

不可否認,當我生活中有了任何新鮮事想要找人分享時,第一個想打電話給他的人的是叫我怪胎的男人。純粹是他的另類反應會讓我心情變很好罷了。對我來說,他就是個紅粉知己而已,是喜歡但絕不是愛啊。是吧?

天哪,我會愛上他嗎?不會吧。不要吧。

搞啥,不就是一齣戲咩。入戲太深。

看來要再來啃另外一部日劇來消滅這齣帶來的震撼。